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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23 年 9 月开学补考巡考工作的通知
2023-09-09 19:43     (次数)

各学院:

   根据各学院的安排,2023 年 9 月开学补考集中在 9 月 9日-9 月 15 日,此次补考线上和线下同时同题同要求进行,为严肃考纪考风,以考风促学风建设,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实行校、院两级巡考。校级巡考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学院负责安排落实好本院巡考。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巡考内容

1.检查线上线下监考人员履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监考规程》情况,检查学院主考和其他考务人员履职情况。

2.督查、检查监考人员到岗、教室清场、考生就座、考试组织、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检查、考生违规物品收缴、考试试卷的保管、分发与交接等情况。

3.督查、检查考场的考风考纪及监考教师的履职情况,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遇有监考人员迟到、缺席等情况,应及时与监考人员所在学院教务办取得联系,并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

4.协助监考人员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若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坚决制止,责成监考人员及时、认真处理并报考生所在学院教务办。

二、巡查工作要求

1.巡考人员应佩证上岗,进出考场或在考场内应注意不要影响考生考试。

2.巡考时间为开考前至考试结束。巡考人员应提前 15分钟进入所巡视考场区域。对考试准备不规范的考场,应督促监考人员及时改正,以确保考试正常进行。3.巡查人员应尽职尽责,详实记录巡考情况,填写好《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考场巡查情况记录表》,每天将此表送考试中心汇总。

4.巡查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指出并责令改正。

5.巡查人员如发现监考教师、考务人员有违反学校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所列条款者,按教学事故予以上报,并保存相关证据。

6.督促各二级学院在考试期间加强对考试的组织与检查工作。要求考试期间未参与监考的副书记、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学生辅导员实行坐班制,配合相关人员处理考生考试违纪舞弊事件,做好违纪舞弊考生的心理辅导工作。

附件 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监考操作规程

附件 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考场巡查情况记录表

教务处

2023 年 9 月 8 日

附件 1: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师监考操作规程

考试工作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认真执行《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的基础上,为确保学校考试工作科学、规范、有序进行,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一、开考前

(一)考前领取试卷必须认真核对试卷种类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主考报告。

(二)须在每场考试开考前 30 分钟到指定地点报到(有特殊情况者须提前请假),并在开考前 15 分钟到达考场。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1.清理考场,清除杂物;

2.布置考场,安排考生座次;

3.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强调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4.考生将参加考试的有效证件(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子左上角,监考教师须认真核对相关有效证件,没带任何有效证件的考生应在考试禁止入场时间前,需取来有效证件后方可参加考试。

5.要求考生将所有与考试有关的资料或电子设备,交至教室前方讲台或监考教师临时指定位置集中存放,开考后如再发现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资料或电子设备,一律按考试违规处理。

6.要求考生考试期间关闭手机,不允许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如发现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或其它电子设备(含利用类似设备查看时间),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的第四条“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以考试舞弊处理。

(三)开考前须在黑板上写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监考老师、监督电话(0738 8371069)等信息,试卷分发完毕及时提醒考生检查考试科目、页数及相关信息的填写,听见开考铃声后方允许考生答卷,如发现有命题、印刷或装订错误,应立即向主考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对考生有关试卷印刷不清等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二、考试中

(一)应穿着得体,在考场中不得有吸烟、吃东西及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谈笑、接打电话、玩手机、阅读书报、备课、批改作业等)不擅离职守,不随意调换监考,不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

(二)考试开始后,如有考生确因特殊原因需在考试中途暂时离开考场,需一名监考老师全程随同。

(三)在监考过程中,监考老师要相互协作,兼顾前后,行走察看,认真维护考场秩序,如有突发事件(比如:听力不清楚、考生突然生病等)应及时报告考务办。

(四)考生有违规行为的,监考老师应及时果断处理,及时掌握违规证据,在《考场情况登记表》上如实记录违规行为,并填写《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考生考试违规认定表》,及时将考生和有关违纪、作弊的证据送到考务办等候处理。

(五)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前 10 分钟提醒考生,考试结束铃声响后,要求考生停止答题,并再次督促考生检查是否填写完整个人信息(班级、学号、姓名等),收集试卷并清点无误后方允许考生离开。

三、考试后

(一)监考教师应仔细清查确认考场考生人数,清点试卷、答卷等考试资料的份数,并按要求装订好,做到准确无误。

(二)及时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等资料,并送交考务办。

(三)若考场内有违规考生的,还须提供《湖南人文科技学院考生考试违规认定表》和违规材料等资料。

四、附则

(一)本操作规程适用期中、期末和补考等相关考试工作。

(二)违反本操作规程的,按《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本操作规程从印文之日起实施。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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