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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网站管理办法
2021-12-02 09:15     (次数)

为了加强信息学院网站建设,规范网站的管理,保证网站安全运行,根据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园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息学院网站是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政策、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展示学院教育教学成果、发布相关新闻、公告和文件,为服务师生提供优质资源的平台。

第二条  院网站在学院党总支和行政领导下,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条   网站建设于校园网,并依托学校主网站服务器运行,接受上级和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和和检查。

第二章 栏目分工和管理

第四条 网站信息按照分工分类发布,信息需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发布。

学院办公室:负责学院网站首页、新闻、通知、月工作计划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网站运行管理和维护;

教务办:负责教学工作、师资队伍、学科专业、科学研究、校企合作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

学工办:负责党建工作、特色成长、招生就业、校友分会等栏目建设和信息发布。

第五条 所有的信息必须完整且经过审核后才发布。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六条 发布的信息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严禁在网上发布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军事安全和有损学校形象的内容,严禁制作、复制、传播不健康信息,网站不得链接境内、外商业网和境外新闻网站。

第七条 严禁发布不真实的信息和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严禁传播计算机病毒。

第八条 保护好网站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委托他人或学生进行网站内容及代码更新与发布工作。

第九条   信息内容按“谁发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责任认定。

第十条  网站管理和维护员负责网站日常管理与维护,为网站的正常运行日常维护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一个星期至少对网站内容浏览一次,发现异常情况必须报告院领导和学校有关部门。

第四章   信息的采集

第十一条 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分工,各栏目信息要及时更新,以保证院网站的信息常见常新,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增加各网页的活力。

第十二条 网上发布的信息格式必须符合学校网站格式要求。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2022年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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