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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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5-25 点击: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的通知

教思政厅函[2012]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纪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中纪发[2009]27号)、《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结合《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实施意见》(中组发[2012]6号),进一步推动高校廉政文化创建活动,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教育部思政司、监察局

承办单位: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郑州大学

二、大赛宗旨

加强高校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推动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展示高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深入推进廉洁教育进校园。

三、参赛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职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

四、大赛流程

1.初赛。初赛由各高校参照大赛规则自行组织。各高校于7月20日前向所在省(区、市)教育部门报送复赛参赛作品。每所高校每个项目限报2项。

2.复赛。复赛由各省(区、市)教育部门参照大赛规则组织实施。各地于8月15日前,按照作品形式分类报送至决赛承办单位。每个项目限报作品10项。

3.决赛。决赛由大赛承办单位湖南大学、天津大学、大连理工大学、郑州大学4所高校分别负责组织,教育部思政司、监察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时间安排

1.初赛:2012年5月20日—7月20日

2.复赛:2012年7月20日—8月15日

3.决赛:2012年8月16日—8月30日

六、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

参赛作品分为四大类:

1.表演艺术类。包括语言类、歌舞类和戏曲类作品。决赛由大连理工大学负责组织。

2.书画摄影类。包括硬笔书法、软笔书法、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决赛由郑州大学负责组织。

3.艺术设计类。包括平面设计、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雕塑、篆刻、陶艺等艺术设计作品等;大赛单独设立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含大赛Logo设计、大赛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设计等,每省(区、市)可报送10项(不计入艺术设计类作品数)。决赛由湖南大学负责组织。

4.网络新媒体类。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决赛由天津大学负责组织。

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详见附件。

七、表彰奖励

大赛按照所设4个类别,分别评选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含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并结合各地各高校组织参与情况及成绩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大赛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八、作品报送

初、复赛作品报送以各地各高校要求为准,决赛作品请各地参照各类参赛作品形式与报送要求(见附件)分省分类集中报送至各承办高校,报送时请标注“参赛作品”字样。

教育部思政司联系人:辜庆,15311516697,010—66097336。

表演艺术类报送至大连理工大学。联系人:谢腾飞,13555959555,0411—84707679,邮寄地址:辽宁省大连市高新园区凌工路2号大连理工大学运载工程与力学部学生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116023。

书画摄影类报送至郑州大学。联系人:房华东,15936210569;刘涛涛,13598005190,0371—67781612,邮寄地址: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学生处,邮政编码:450001。

艺术设计类报送至湖南大学。联系人:肖洋,13574842813,0731—88822405,邮寄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2号湖南大学设计艺术学院,邮政编码:410082。

网络新媒体类报送至天津大学。联系人:韩远彬,13752786465,022—27407083,邮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学工部9楼312室,邮政编码:300072。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大赛,要认真落实大赛方案,充分发动,规范运作,确保效果。

2.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宣传,为大赛营造氛围。大赛优秀作品将推荐至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展示,所有获奖作品将在廉洁教育进校园现场经验交流会上集中展示。

3.严格标准,公平公正。各地各高校在大赛组织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比赛,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查出将取消参赛资格。

附件:1.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2.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报名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1:

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作品及报送要求

(一)表演艺术类作品的要求

1.歌舞类节目。

合唱:合唱队人数不超过40人,钢琴伴奏1人,指挥1人(合唱指挥原则上应为本校教师),每支合唱队演唱两首歌,演出时间不超过8分钟;

小合唱或表演唱:人数不超过15人(含伴奏),不设指挥,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

重唱:人数不超过5人(含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独唱:可有钢琴伴奏1人,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

群舞:人数不超过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独舞、双人舞或三人舞: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

2.语言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戏曲类节目:人数不超过30人,演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表演类作品的演出者、作者或指导教师必须是同一高校的师生。节目统一采用DVD光盘形式报送,一式两份。光盘需制作成DVD格式,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歌舞类、语言类和戏曲类需分盘制作,不要将不同类别的节目录制在同一个光盘上。报送的光盘上需粘贴标签注明所在省(区、市)、地(市)及学校名称,所在组别,节目名称和形式,指导教师姓名。光盘的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指导教师或演员姓名等信息。

(二)书画摄影类作品的要求

1.绘画作品: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等,尺寸均不超过对开(约53cm×76cm)。漫画作品为16K大小。

2.书法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3.摄影作品:单张照和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需标明顺序号)尺寸均为14寸(约30.48cm×35.56cm);除影调处理外,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

作品报送要求: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书画作品需注明作者姓名、所在院校、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尺寸大小(长×宽×高)、创作时间;可写在作品背面,也可附另纸注明。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书画摄影类作品需将作品邮寄到指定地点,并同时报送电子版或作品照片。

(三)艺术设计类作品的要求

艺术设计类作品主要包括宣传招贴、篆刻、民间艺术、数码艺术、陶艺、纸艺等作品。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且从未在其他的竞赛、展览、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参赛者需提交JPEG格式、A1尺寸、横向布置的电子展示文件至少两个。其中应包含作品照片、创意说明以及制作过程的简介。陶艺、纸艺等立体作品应提供至少三幅不同角度的照片。

廉政文化大赛主题设计项目,大赛Logo设计要求图形创意独特、形象简洁、形态优美,且具有较强的视觉识别性及亲和力;要包含Logo设计,标准字设计,Logo与标准字的组合,标准色及辅助色的设定,并附以100字以内的设计说明。提交作品规格为A4尺寸,设计格式为AI、CDR或PDF,也可以提交JPG、TIF或PSD格式的位图文件,分辨率不低于300dpi(即300像素/英寸);大赛主题文案要求紧扣廉政文化特色,文字简洁,优美,有意境,不超过20字;宣传标语文案每条不超过30字。

作品报送要求:艺术设计类要求寄送作品原件,如果原件不方便邮寄,请将能反映作品情况的照片以光盘方式邮寄到指定地点。Logo设计及宣传主题文案、宣传标语文案请以光盘形式寄送。

(四)网络新媒体类作品的要求

包括微电影、动漫、FLASH等。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应积极健康,紧扣主题,以小见大,微言大义,贴近实际,贴近生活,时间不超过12分钟;漫画类作品要求内含DPI 300、A3大小作品电子原文件及DPI 72、A4大小的JPG格式预览图及电子版报名表的光盘。漫画类作品电子文件格式为TIF、JPG或PSD。

作品报送要求:网络新媒体类作品需将含作品内容电子文档光盘邮寄到指定地点。

参赛作品原则上不退还作者。组委会对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或用于展览、宣传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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