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娄底市先进个人拟推荐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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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3-04 点击:

校属各单位:

2020年,娄底市荣膺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拟推荐陈璐为记功个人,李安祥为嘉奖个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4日至3月10日。

对拟推荐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校纪委反映。单位反映的,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明德楼501;联系电话:0738-8325900)

党委宣传统战部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