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期“质量工程”大学生学术研究课题立项和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03-28 点击数:

关于开展第十期“质量工程”大学生学术研究课题立项和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校级选拔赛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院政发﹝2007﹞12号)精神,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科技实践,培养科技创新精神,同时为参加湖南省第十二届、全国第十五届“挑战杯”大学生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选拔优秀作品,经学校研究,决定在2016年3月至12月,组织开展学校第十期“质量工程”大学生学术研究课题立项和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本活动课题申报按“挑战杯”比赛要求分“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立项。由学生主要参与,导师指导,组成研究团队,开展科学调研和实验,以课题立项形式获得科研资助。“质量工程”课题立项首先为“挑战杯”比赛完成海选过程。“挑战杯”竞赛从中遴选优秀作品进行重点扶植,积极准备湖南省、全国的“挑战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二、参赛对象

在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均可报名参赛,参赛者可以以个人、学院或社团为单位参赛,也可跨学院、跨社团组队参赛。

三、赛事安排

1.立项阶段(2016年3月15日—2016年4月24日):各学院组织相应的竞赛或者选拔活动,在4月24日前推荐学院优秀作品,并让参赛团队填写好立项申报书,参加校级立项评审。同时,组织报名学生登入全国挑战杯官网我校专区http://www.tiaozhanbei.net/d33/填报参赛信息,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在该网上填写信息才可以正式进入挑战杯竞赛程序,方有资格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竞赛。

2.中期检查阶段(2016年4月29日—2016年9月20日),已被立项的项目团队于9月13日前撰写好作品。由学院统一收齐所有立项作品的中期检查表和中期报告。

3.结题阶段(2016年9月21日—2016年10月23日):各项目团队于10月23日前交结题申报书和终稿。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组织评委进行结题书面评审,分别确定项目最终资助等级。学校每年资助课题100~130个,普通课题300~1000元左右,重点课题视具体情况重点资助。

4.终审、布展、表彰阶段(2016年10月24日—2016年12月6日):

(1)2016年10月24日—11月9日,各学院组织参赛项目队员准备作品ppt,参与秘密答辩;

(2)2016年11月10日至11月24日,各学院在体育馆布置作品展览,论文类请用课件PPT形式做好,用于电脑展示;科技发明类请采用说明书和实物、模型展示;

(3)2016年11月25日至12月6日,综合评价,根据书面评审、秘密答辩和现场展示(分别占60%、25%和15%)后的得分,评出自然科学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一等奖3名(条件不具备,一等奖可空缺)、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另外,按照各学院组织作品申报、获奖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3名,优秀指导老师9名(一、二等奖获奖作品的第一指导老师),最佳伯乐奖3名,“挑战学子”1名,学术科技类“挑战杯”一个。获奖者将在学校第十届科创节上表彰,优秀者代表学校参加省级竞赛。

四、申报方式

本届竞赛的作品申报方式为网络申报和纸质申报。在各个比赛阶段请各学院组织报名学生登入全国挑战杯官网我校专区http://www.tiaozhanbei.net/d33/填报参赛信息以及每个环节的申报材料。从今年开始,我校所有参赛选手必须在该网上填写信息才可以正式进入挑战杯、创青春的竞赛程序,有资格参加省级、国家级挑战杯、创青春竞赛。除网络报备外,所有参赛资料还需要将纸质稿(一式三份)交至校科协(图书馆7楼702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aishituiguangbu@163.com

五、奖励方式

奖 项

数目(个)

奖金(元)

一等奖

3

800×3=2400

二等奖

6

400×6=2400

三等奖

9

300×9=2700

优秀指导老师

9

600×9=5400

优秀组织奖及挑战杯

4

挑战杯1000

600×3=1800

最佳伯乐奖

3名

400×3=1200

(一)学生可获奖励:

1.在校级、省级和国家级“挑战杯”竞赛中获奖的选手,按照院政发﹝2012﹞119号文件《关于印发<素质拓展教育学分实施办法>的通知》可获得0.5-5个学分奖励。

2.优秀的学生作品我们将推荐至学报编辑部和创新创业专刊。作品如果发表在公开刊物或者我校大学生学报网络版,可奖励学分或者免修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具体奖励细则参见教务处相关文件。

3.如果作品在全省获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全国获三等奖以上或者获得校级、省级“挑战学子”称号的学生在毕业时如基本评定条件符合可获学校优秀毕业生,同时参评省级优秀毕业生,素质拓展证获优秀等级。

4.省级以上获奖团队的奖金按院政发〔2012〕73号文件《关于印发<学科竞赛与科技文化活动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标准奖励。

5、优秀的项目负责人可以优先进入创新创业学院的创新创业精英班学习,发辅修证/双学位。

(二)指导老师可获奖励:

1.项目结题时,指导老师可按照指导毕业论文标准领取指导费。

2.如果指导的论文作品在校外省级以上刊物或者我校大学生学报网络版公开发表,还可以另获补助。(注:大学生研创项目结题强制发表论文不在此列。公开发表在校外刊物上的作品补助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编制资助费表格,由财务处直接存入各团队指定账户;学报网络版发表补助由学报负责)。

3.指导老师如指导学校以上(含学校)等级的“挑战杯”结题作品,在职称评定时按照最新的职改文件可量化计分,年终评先评优时可优先考虑。

4.省级以上获奖作品的指导老师的奖金按院政发〔2012〕73号文件《关于印发<学科竞赛与科技文化活动专项奖励办法>的通知》标准奖励。

(三)二级学院可获奖励:

获得“挑战杯”和优秀组织奖的学院可在年底的目标管理考核中获得相应的科创分值加分。

六、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创新创业学院牵头组织,校团委、教务处、招就处、科研处、学工处等部门密切配合。“挑战杯”大赛设组委会,校长任主任,分管创新创业工作的校领导任副主任,创新创业学院、团委、教务处、科研处、招就处、学生工作处等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院长为领导小组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负责本校的参赛组织、咨询指导、作品申报和选送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将学校第十期“质量工程”大学生学术研究课题立项和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大赛结合开展,是深层次推动我校大学生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创办名校具有重要意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多出成绩。

(二)采取措施,搞好宣传

各学院院长、团总支书记/创新创业专干要熟悉新的竞赛流程(今年的挑战杯省赛全部采用网上报备系统),对“质量工程”课题立项和“挑战杯”大赛,要早宣传、早动员、早准备、早组织,使广大学生都能了解活动的目的和要求,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在注重普及的基础上提高参赛作品的质量。

(三)加强指导,完善作品

各学院要为参赛队选好专业指导老师,各指导老师请熟悉“挑战杯”业务、程序和规则,多登录全国挑战杯官网(www.tiaozhanbei.net)等网站或者登录红飘网的“挑战之星”专区了解比赛信息。各参赛队要认真调研和实验,特别利用暑假,充实、完善竞赛作品。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

2016年3月10日

All Rights Reserved Copyright @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氐星路 邮编:41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