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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省级申报认定及校级建设申报的通知
2019-05-24 08:28  

校地合作通〔2019〕2

各二级学院及校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会议精神,持续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着力加强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加快学校“双一流”建设,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9〕121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今年“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省级申报认定及校级建设申报通知如下:

一、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申报及认定

(一)申报要求及认定标准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9〕121号文件精神关于“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要求”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要求”申报、评审并认定。

(二)申报名额分配

各学院申报“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数量分别为1个,学校各择优推荐3个申报省级认定。

(三)经费支持

对认定为“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的建设单位,学校按教育厅文件精神给予建设经费支持。

二、校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及“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设申报

(一)申报要求及标准

参照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条件及标准实行。

(二)申报名额分配

5个及以上专业学院可分别申报2个,其他学院分别申报1个。

(三)立项建设数量

“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各立项建设8个,建设期两年,每个项目建设经费为4万元。

三、工作要求

(一)已进行过省级立项的“基地”或“中心”不再接受省级申报认定。

(二)已立项建设的校级“基地”和“中心”不再参与本次校级建设申报。

(三)学校支持鼓励二级学院联合申报“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

(四)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19年8月20日。报申报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材料报送校地校企合作处综合管理科(明德楼217、电话0738—8325616邮箱cxychu@126.com),“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匠成楼106、电话15173847660、邮箱250900483@qq.com

           校地校企合作处                      创新创业学院

            教务处                            科研处    

                                            2019年5月24日

附件【附件1.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省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认定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湖南人文科技学院《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认定申请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3.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级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4.湖南人文科技学院《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设申报书.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5.湘教通〔2019〕121号 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和基地建设与认定工作的通知.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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